儀表板資訊

的城市 Boulder 遵循氣候登記處的地方政府運營協議,該協議為與地方政府運營相關的排放核算提供了詳細指導。 根據協議指南,範圍 1、2 和 3 排放定義如下:

  • 範圍1:當地政府擁有或控制的組織邊界內來源的直接排放,例如燃料燃燒和公司擁有的車輛。
  • 範圍2:僅指與購買或獲得的電力、蒸汽、供暖或製冷燃燒相關的間接排放。
  • 範圍3:此類排放包括範圍 2 中未涵蓋的所有其他間接排放,例如因採購材料和燃料的提取和生產、非當地政府擁有的車輛的運輸相關活動、外包活動、廢物處理、 ETC。

與城市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 Boulder 運營和設施以噸二氧化碳當量 (MT CO2e) 計量。 該單位有助於衡量城市組織通過排放對氣候變化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自2025年起,該市調整了市政營運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使其與全市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保持一致。這些目標包括:到2030年,在2018年基準水準的基礎上減少70%的排放量;到2035年成為淨零排放城市;到2040年成為碳正排放城市。

的城市 Boulder 和 Boulder 社區致力於通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來緩解氣候變化。 本頁顯示市政府實現減排目標的進展情況。 另一個儀表板頁面,標題為, 社區溫室氣體 (GHG) 排放, 示出了 Boulder 社區在實現減排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

2024 年,該市城市營運和設施的總排放量比 2023 年減少了 5%,比 2018 年的基準排放量減少了 21%。 為解決城市排放問題,所採取的措施包括:

  • 進行建築存量分析,以確定改善城市建築組合的長期戰略。
  • 設定單獨的建築 EUI 目標。
  • 將工作人員從位於洪水區的低效建築轉移到淨零改造建築中。
  • 在 18 個城市設施上安裝太陽能,並探索現場安裝更多太陽能的方案,包括正在進行的批量購買計劃。
  • 天然氣負荷電氣化。
  • 制定戰略和課程,通過車輛電氣化、共享出行和其他減少單人車輛使用的機會來減少城市車輛和商務旅行的排放。

該數據由市政府提供 Boulder的氣候倡議部門。 請參閱我們的 溫室氣體清冊網頁 獲取更多訊息

城市組織溫室氣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