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委員會的決定提出上訴 Boulder 藝術委員會流程:
- 必須向委員會主席提交一封請求考慮上訴的信函 Boulder 藝術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聯絡員應在委員會決議會議結束後14天內發出信函。信函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 有問題的確切決定,
- 與信作者的關係與決定有關,
- 該決定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以及
- 有下列理由之一:
- 存在可能影響決策的新資訊或新情況,或者
- 作為審議的一部分,藝術委員會收到了不準確、錯誤或錯誤的訊息。
- 主席和工作人員聯絡員將與市政府合作 Boulder 律師辦公室審查該請求。 如果律師辦公室找到充分的理由來考慮上訴,則該請求將提前至完全審理階段。 Boulder 藝術委員會供藝術委員會下次實際會議審議。
- 上訴摘要以及信件和任何其他相關文件將由工作人員聯絡員收集,並作為藝術委員會會議資料的一部分納入公共記錄中。
- 該請求將作為藝術委員會議程的一部分進行討論。 屆時,這封信的作者將被允許發言。 其他有興趣的人士和公眾也可以根據委員會主席的決定發言。 委員會將討論該請求。 討論後,主席將提出動議。 屆時,委員會成員可:
- 不提出動議,從而駁回上訴。
- 採取行動並投票批准上訴。 該動議必須包括他們希望推薦的補救措施。
- 推遲決定並要求提供更多資訊。
- 如果信函作者希望對上訴被拒絕提出異議,他們可以要求主席和工作人員聯絡員將請求提交給城市經理。
- 城市管理者可以採取行動:
- 同意藝術委員會駁回上訴的意見,
- 要求委員會重新考慮駁回上訴的決定,或 c. 根據她的判斷尋求其他補救措施。
- 城市經理的決定將被視為上訴的最終決定,並將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信件作者。
有問題嗎? 聯繫 文化計劃@bouldercolorado.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