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程序的第一步是發出初始通知。這是房東向您發出的書面通知,要求您在特定期限內(通常為 10 天或 30 天)糾正違反租約的行為或騰出房屋。該通知通常標記為“要求遵守規定”或“要求出租或占有”,但也可能包含其他名稱。
這個通知不代表要求你立即搬出去!
我有什麼選擇?
- 治癒或“解決問題”: 租戶在規定時間內解決問題或支付租金。房東必須接受這筆錢或糾正措施,並且不能驅逐房客。
- 搬出去: 租戶可以在此時搬出,但仍可能受租約的約束。如果您決定搬出,請務必通知房東您已搬出房屋並歸還鑰匙。
- 沒有操作: 如果您不支付或糾正違規行為或搬出,那麼您將進入驅逐的下一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