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問題與和平共處的準則

許多室友帶著厚望和積極的期望進入他們的居住環境。 尤其是當室友也是朋友時,他們相信一切都會順利,他們需要的只是彼此之間的「理解」。 但人可能會改變,環境可能會改變,最好的朋友也不總是最好的室友。 為了保護個人關係,將共享家庭視為業務關係是明智的做法。

以下建議並非法律要求,但應有助於建立解決問題與和平共處的準則。

組成新家庭

糾紛的根源通常是室友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或生活方式和期望不匹配。 為了盡量減少誤解和錯誤期望,我們建議:

  1. 在搬進新家並簽訂租約之前,潛在的室友們會仔細討論彼此的需求、期望以及希望在合租房屋中建立的一般規則。這也適用於新室友搬入現有家庭的情況。
  2. 室友們起草並簽署一份室友協議,其中明確了彼此的權利和義務,例如:
    • 協議日期
    • 室友的名字
    • 房產地址
    • 每位室友需支付部分租金及水電費
    • 每位室友支付的保證金總額和部分押金
    • 同意每位室友將賠償他們或他們的客人造成的損失
    • 協議規定,每個室友如果需要在租賃期結束前搬出,將繼續支付其應得份額的租金,除非他們獲得房東的許可並更換為其他室友可接受的另一租戶,除非各方均同意替代安排
    • 誰將尋找、面試並決定新室友
    • 同意每位室友將支付特定份額的任何維修、改進或家庭運營中產生的或根據租約到期的其他費用。
    • 室友認為合適的任何其他事項,包括清潔、安靜時間、食物、客人等準則。
    • 所有室友的簽名
    • 室友協議就是:室友之間的協議。 它對房東沒有約束力。 租約是簽署租約的租戶與房東之間的協議。 租戶需要特別注意“連帶責任”,這是他們對房東的義務,如 房東/房客手冊.
  3. 如果確實出現問題,室友們應該互相交談,並在問題出現時盡力解決,而不是等到問題發展成無法解決的怨恨。 調解 當室友無法獨立應對某種情況時,這可能是一種選擇。

更換室友

也許最常見的問題發生在家庭中的一位室友需要搬出去。 當室友在租期結束前離開時,需要非常小心,以盡量減少混亂並避免造成問題。 應審查租賃以了解需要哪些法律和財務承諾。

任何簽署租約的租戶均須負責整個租約期間的租金,無論他們是否居住在該處所。 如果超過一人簽署租約,則每個人和所有人集體都有責任全額支付租金。 如果一名室友搬出且不支付其應得份額的租金,其他室友必須全額支付租金,否則將因不付租金而被驅逐。 然後,這些室友可能會嘗試向未付款的室友收取他們代表他們支付的錢。 除非其他室友和房東雙方同意做出替代安排,否則這些要求均適用。 在此情況下,各方應做出合理安排。

以下是針對離開室友的一系列程序,有助於防止問題。 計劃在租賃期結束前搬家的室友應該:

  1. 與其他室友談論他們搬家的意圖。
  2. 閱讀租約,了解租約將如何影響他們的計劃:是否禁止轉租/重新分配?即使租約禁止轉租,房東通常也不能無理拒絕轉租。
    • 房客轉租或重新分配之前是否需要房東的許可? 許可證必須是書面形式嗎?
    • 有什麼必須滿足的特殊條件嗎?
    • 是否有限制規定只有租約中指定的人才能佔用該房屋?
  3. 與室友討論如何安排替換室友:
    • 其他室友可以接受什麼類型的人?辨識此人的合理標準是什麼?
    • 誰來安排廣告、背景調查或信用調查並支付費用?
    • 誰將接聽電話並展示設備?
    • 離開的室友同意繼續支付租金,直到找到新室友並開始租賃。
  4. 聯絡房東,了解房東希望如何處理:
    • 房東對新房客的批准
    • 新租戶的租約狀況
    • 新舊租戶保證金

請注意: 即使租約不需要房東允許轉租,與房東溝通也是對房客有利的。

轉租/重新分配/更換有多種版本 Boulder。 房東和房客可以相互協商以確定哪個版本適合他們。 以下是一些選項。 房東沒有義務接受任何這些選擇,但也不得無理拒絕。

選項A: 房東終止舊租約。 剩餘租戶和新租戶與房東簽訂新租約。 離開的租戶不再承擔租金責任。 房東將保證金退還給所有原租戶,扣除損失後的費用。 房東向剩餘房客和新房客收取新的押金。 這個選項可能是最清晰的安排。 然而,很少有房東這樣做,因為這涉及房東的大量工作。

選項B: 房東修改了現有租約,刪除了離開的租戶的姓名並添加了新租戶的姓名。 離開的租戶不再承擔租金責任。 新租戶向離職租戶支付相當於離職租戶保證金的金額。 新租戶現在承擔離任租戶的所有責任,包括先前的損害賠償責任。 然後,房東將把所有保證金退還給新室友,而不是離開的室友。 該交易應以書面形式記錄在舊室友、新室友和房東簽署的協議中。

選項C: 離開的租戶轉租給新租戶。 離開的租戶仍保留租約,並承擔剩餘租期內的所有租賃義務。 以下是有關各方如何選擇此選項的一些範例。

  1. 新租戶簽署轉租協議並向原租戶支付押金,原租戶保留押金。 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保留原始租戶的保證金。 若選擇此選項,原租戶仍需承擔所有租金及損害賠償責任,直到租賃期結束為止。 如果新租戶不支付租金,其他室友和房東可以要求原始租戶負責付款。 由於“連帶責任”,房東還可以要求其他居住租戶承擔所欠款項。 租賃期結束時,房東將押金(減去任何損壞)退還給原租戶,原租戶將押金(減去任何損壞)退還給新租戶
  2. 租戶。 如果原租戶離開該地區或未能將新的聯絡資訊通知其他方,則讓原始租戶承擔任何這些義務可能會很困難。
  3. 新房客向房東支付押金,房東保留兩筆押金直到租賃期結束
  4. 新房客向房東支付押金,房東將押金退還給原租客

選項D: 上述選項和/或各方之間可以達成的其他協議的混合或組合(例如,離開的租戶補貼新租戶的租金,離開的租戶向剩餘租戶支付費用,並簽訂協議)新室友等)。

重要的是要記住,當您涉及「連帶責任」關係並且從您的押金中扣除款項時,房東不必確定誰是所欠款項的責任方。 因此,當更換租戶時,在更換租約之前對單位進行走查以評估任何損害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最有利的。

明智的做法是在簽署租約時與房東一起調查這些選擇,然後在室友協議中明確說明如果室友需要搬家將使用哪種程序。

請注意,在這些替代方案中,如果沒有協議允許,離開的租戶不得用保證金代替任何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