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微型交通——如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和電動滑板——是 Boulder的交通網絡,幫助連接人們與地方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Overview

的城市 Boulder's 運輸策略 制定了共享和電動的未來路線圖,以滿足我們的交通和 氣候目標.

電動微型交通工具可以幫助我們實現這個目標。

並非所有設備都相同。騎行方式決定騎行地點。

裝飾圖形

哪個輪子適合放在哪裡

您有責任了解您的設備被允許用於何處。

使用下面的指南來了解您騎什麼以及在哪裡騎。

*您可以在人行道上騎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電動滑板和其他輕型電動車 毗鄰非住宅街道 僅當沒有自行車道時. 不得在限速 20 英里/小時或以下的街道旁的人行道上騎行。不得在下車區騎行。
車輛類型/等級人行道*多用途
路徑
街道和
自行車道
步道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 20 英里/小時)

電動自行車示例
✔️*✔️✔️是的,僅限某些 OSMP 路線.

3 級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 28 英里/小時)

電動自行車示例
✔️

小功率滑板車
(必須註冊並投保)

低功率滑板車範例

街道:✔️
自行車道:❌

玩具車

玩具自行車的示例

輕型電動車
(電動滑板車/電動滑板)

電動滑板範例
電動滑板車範例
✔️*✔️✔️

  1. 那麼「電動摩托車」怎麼樣呢?
    E-moto 範例
    E-moto 範例

    電動摩托車不允許行駛 Boulder的交通系統。雖然「電動摩托車」一詞目前尚未定義。 Boulder 根據馬達尺寸、瓦特輸出和其他規格,你可以把它們看作是玩具車。 查看定義.

請記住:兩個輪子和電力並不等於電動自行車。

獨特之處 1、2 或 3 級
電動自行車
電動摩托車
可操作踏板 必填 不需要(通常無法操作)
電機功率 ≤750W > 750W(某些型號高達 6,000W)
最高速度 ≤ 20-28 英里/小時 30-65+ 英里/小時
風門 僅限 2 級(≤ 20 英里/小時) 通常只使用油門
許可/註冊 沒有 必填
產品分類 消費產品 機動車輛(需駕照、登記、保險)
未成年人的街頭合法性
  • 所有年齡層的人都可以駕駛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
  • 16 歲以上的人只能在街道和自行車道上駕駛 3 級電動自行車。
    16 歲和 17 歲的騎士在作為乘客或司機騎行時必須佩戴頭盔。
不可以,除非該設備已註冊、獲得許可,
並投保,且附加條款滿足
最低年齡要求。

常見問題

微移動,例如自行車、踏板車和滑板,是一種輪式交通工具:

  • 低速

  • 由一個人經營

  • 適合短距離旅行

  • 私人擁有或可作為共享、租賃車輛

電子微型交通,或電動微型交通,是一種微型交通,它也是:

  • 電力驅動

  • 沒有內燃機

  • 行駛速度不超過 20 英里/小時

例子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踏板車和電動滑板。

製造商通常將設備描述為 1-3 級電動自行車,因為它們能夠在電源設置之間切換。

由於這些設備的速度可以超過每小時 20 英里以上,因此它們的使用比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受到更多限制。

請閱讀以下規定,了解您的設備是否在 Boulder 修訂後的代碼為 3級電動自行車, 低功率滑板車或其他設備.

完成 社區參與過程,遊客現在可以騎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 某些開放空間小徑. 查看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的具體路線圖.

閱讀我們的指南,以了解更多關於開放空間和山地公園小徑上允許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類型以及可以在哪裡騎行的資訊:

根據自行車型號的不同,您或許可以在車主手冊或製造商網站上找到這些資訊。

電動自行車線上手冊中的馬達功率額定值範例

根據 國家法律摩托車是指使用車把的機動車輛,而非低速電動車或低功率踏板車。要符合「道路行駛」或合法上路標準,摩托車必須配備大燈、尾燈和反光片、煞車燈、煞車、喇叭、消音器、後視鏡、符合美國交通部 (DOT) 道路行駛標準的輪胎、車輛識別碼 (VIN) 以及經認證的 VIN 檢驗報告。更多信息,請訪問科羅拉多州機動車輛管理局網站。 摩托車適路檢查清單.

儘管電動摩托車速度更快,但它們沒有配備任何此類設備,這意味著它們不符合道路交通法規。無論如何,電動摩托車都不能在人行道、多用途道路或自行車道上行駛。

所有騎手必須:

始終禮讓行人和緩慢行駛的車輛。

無論您如何行動,請考慮您的鄰居和 分享路徑.

從左側超車前使用聲音信號

  • 在您通過之前,請務必使用聲音信號,例如自行車鈴鐺或大聲說「從您的左側通過」。
  • 始終以慢速通過以確保禮貌、禮儀和安全。

如果在夜間騎行,請為設備配備照明燈。

前面是白光,後面是紅光。

除無障礙目的外,必須在下馬區下馬

必須遵守速度限制

  • 多用途路徑:15 英里/小時
  • 人行橫道:8英里/小時
  • 住宅區街道:20英里/小時
速度限制的圖形。除非另有說明,多用途道路為 15 英里/小時,人行橫道為 8 英里/小時,街道為 20 英里/小時。

遵守道路規則

在道路和自行車道上騎行時,請記住:

  1. 您必須靠近道路或自行車道的右側騎行,除非不安全、左轉或超越速度較慢的車輛時。

    騎乘時請單列前進。在安全且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請與不超過一人並排騎乘。

  2. 發出轉彎或停車的信號。

    按預期騎乘。

    自行車手勢
    自行車手勢訊號範例;由 CDOT 提供。 
  3. 遵守速度限制和其他道路標誌。

    16歲以上騎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的人士,只要不搶佔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通行權,即可使用科羅拉多州的安全停車標誌。如果這是您的通行權,您可以將停車標誌視為讓行標誌,並將紅燈視為停車標誌,並將停車標誌視為讓行標誌。

裝飾圖形

定義

有關電動移動設備的完整定義,請參閱 Boulder 修訂後的代碼,查看 的城市 Boulder 市政代碼。有些法律也屬於州管轄範圍,您可以在 科羅拉多州修訂法規.

電動自行車示例
1、2 和 3 級電動自行車看起來相似,但
​​​​​速度不同等等
​​​​​

電動助力自行車是指具有以下功能的車輛:

  • 兩個串聯輪或兩個平行輪和一個前輪;
  • 完全可操作的踏板;
  • 以及額定功率不超過750瓦的電動機。

科羅拉多州承認三類電動自行車:

  • 1 級電動自行車:配備的電機僅在騎車人踩踏板時提供幫助,當自行車達到每小時 20 英里的速度時停止提供幫助。
  • 2 級電動自行車:配備電機,無論騎車者是否踩踏,都會提供幫助,但當自行車達到每小時 20 英里的速度時,就會停止提供幫助。
  • 3 級電動自行車:配備電機,僅在騎車人踩踏時提供幫助,當自行車達到 28 英里/小時的速度時停止提供幫助。

的城市 Boulder 允許 1 級和 2 級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下車區除外)、多用途道路、自行車道和街道上行駛。 3 級電動自行車僅允許在街道和自行車道上行駛。

電動自行車類型範例。標準電動自行車的車架較短,並附有貨物架。電動貨運自行車的車架更長,前面裝有兒童或貨物的貨車。

低功率滑板車範例
低功率滑板車範例

低功率踏板車是指主要用於在道路上使用的自行式車輛

  • 與地面接觸的輪子不超過三個;
  • 無手動離合器;
  • 以及以下任意一項:
    • (一)內燃機動力的氣缸容積不超過五十立方厘米; 或者
    • (2) 電力驅動時,瓦數不超過四千四百七十六瓦。

低功率滑板車不包括玩具車、自行車、電動助力自行車、電動滑板車或任何旨在幫助行動不便人士使用行人通行權的設備。

電動滑板範例
電動滑板範例

輕型電動汽車是指任何能夠自行移動或通過輪子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裝置

  • 由電池供電; 和
  • 重量小於五十磅,包括但不限於
    • 電動滑板車;
    • 電動滑板;
    • 電動獨輪車; 和
    • 自平衡單輪電動個人代步車。

輕型電動汽車不得包括玩具車。

電動滑板車範例
個人電動滑板車範例 

低速電動汽車是指以電力為主要驅動方式的自行式車輛:

  • 至少有三個輪子與地面接觸
  • 不使用車把來轉向
  • 展示製造商的合規性 49 CFR 565 或顯示 XNUMX 個字符的車輛識別號,如 49 美國聯邦法規565
  • 其最高速度不超過 25 英里/小時

此類車輛為機動車輛,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獲准在城市街道上行駛。 Boulder 交通代碼。

玩具自行車的示例
玩具自行車的示例

玩具車是指任何有輪子且並非設計用於街道或越野使用的車輛。

包括但不限於汽油動力或電動車輛,通常稱為迷你自行車、“袖珍”自行車和神風特攻隊滑板車。

玩具車不包括輕型電動車、越野車或雪地摩托車。

該市公共交通網絡的任何部分均不允許出現玩具車。

非公路車 (OHV),CRS 42-6-102 (11.5) 定義為:

自行式車輛:

  • 設計用於通過與地面接觸的輪子或履帶行駛。
  • 主要設計用於公共高速公路以外的地方,一般用於運送人員進行娛樂活動。
  • 非公路車輛包括通常稱為全地形車、雪地摩托車和剩餘軍用車輛的車輛。

非公路車輛不包括:

  • 玩具車(任何有輪子的車輛,且不設計用於公共高速公路或越野行駛)
  • 主要用於水上、水上或水中行駛的車輛
  • 歷史軍用車輛
  • 高爾夫球車或高爾夫球車
  • 為運載殘障人士而設計使用的車輛
  • 專為農業、伐木或採礦目的設計和使用的車輛

E-moto 範例
E-moto 範例

而 Boulder 修訂後的法規並未對電動摩托車進行分類,電動摩托車可根據引擎尺寸、瓦特輸出和其他規格分為低功率踏板車、玩具車或越野車 (OHV)。

它們不被視為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