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條例規定了變更標準,允許 Boulder的歷史建築和街區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適應和變化,同時保護其歷史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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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 1960 世紀 1970 年代和 XNUMX 年代初幾座重要歷史建築的流失,歷史 Boulder, Inc. 起草了一項歷史保護條例,市議會於 1974 年一致通過。該條例建立了一個正式的市政程序來保存和保護歷史、建築和環境資產,這些資產有助於 Boulder獨特的地方感。

隨著1974年該法令的通過, Boulder 成為科羅拉多州首批有權指定和防止拆除或破壞被認為對社區有價值的歷史、建築和文化資源的城市之一。 如今,科羅拉多州有 30 多個社區制定了類似的歷史保護條例,其中許多條例都是基於 Boulder的模型。

四大重點領域

  • 地標和歷史街區的指定。
  • 對這些建築物的擬議改建以及這些地區的新建或擬議拆除的審查和批准機關。
  • 審查拆除或移動 50 年以上非地標建築的申請,以防止可能具有歷史或建築意義的建築物流失,並為啟動指定或考慮拆除建築物的替代方案提供必要的時間。
  • 為了保護歷史街區內各個地標和財產的歷史完整性,歷史保護條例要求對建築物或場地進行外部改造或擬議的拆除事先獲得批准。 提案必須符合歷史保護法規中概述的目的和標準以及採用的設計指南。 這些任務由地標委員會執行。

行政法規

1974 年《歷史保護條例》允許地標委員會制定其認為對其自身組織和程序有必要的規則和條例。 這種能力主要用於制定歷史街區和個別地標的設計指南。 地標委員會已通過以下管理規則和條例,以幫助以一致和公平的方式評估每個潛在的指定。